工程建設領域掛證罰款標準發布
河北省住建廳發布的《關于做好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人證合一情況核查處置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出:
近期,住建部對全國范圍內B證和建造師證“兩證不合一”問題進行通報,河北省5837名人員存在此類問題。
對于查實人員倒賣、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5000元不等的罰款。
利用電子證照模塊下的“安管(B證)注冊單位一致性預警詳情功能,動態監測注冊地在本地建筑企業的項目負責人兩證合一情況。
【罰酒三杯】的處罰,警示為主,懲戒為輔。
這里,是繼撤銷證書,3年不允許注冊之后,第一次提及罰款,當然,這種數額,真的就是警示罷了,當然有法不責眾的考量在里面!
(原公職人員涉及掛證的處罰不參考?。?/p>
其實,B證與一建證書的兩證未合一情況不是新鮮事,之前分享過的:
福州:福州市有779名(詳見附件)取得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以下簡稱B證)的安管人員無有效建造師注冊執業資格證,不符合持證要求。
云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決定自2024年3月10日起對云南省建設行業從業人員有關情況開展動態核查。6類核查重點,第三點-無建造師注冊證書但持有B證的。標記“疑似掛證”。
所以,安全員B證是可以脫離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而存在的!
B證有效期為三年,小編查看了下B證,以北京為例,證書使用期至:三年后的12月31日。(不同省份可能不同,北京無論幾月領取的證書,有效期截止日期均為三年后的12月31日)
這就存在這樣的情況,某員工持一建證書在某企業注冊,然后以此注冊證書報名取得了B證,后,一建注冊證書(原有企業)已經失效(注冊到了新的企業或沒有在注冊使用中),但B證(原有企業注冊證書申請下的B證)仍在有效使用期內。
B證對于企業作用:
1.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時候,需要B證;
2.招投標,B證用來配合建造師的注冊證書的使用;
3.在項目上的項目經理,必須要持有B證。
這里可見,施工企業對于安全許可證的申請與延續是需要B證的,沒有提到建造師注冊證書的匹配。這也就可以理解前面兩地的操作了!
提醒大家,在變更注冊單位的同時,及時變更B證,注銷與重新注冊!
注意!“掛證”專項整治來了!
2024年8月2日,住建部聯合人社部發布《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掛證”行為專項治理的通知》,目前仍在全面排查階段:
治理對象
嚴肅查處工程建設領域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冊執業資格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
排查時間及手段
?。ㄒ唬┳圆樽约m階段(2024年8月至10月)
(二)排查處理階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
1.全面排查。
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開展全面排查,結合社保繳費、住房公積金繳存等信息對本地區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全面比對排查,重點核查注冊單位與社保繳納、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不一致等情況。
2.嚴肅處理。
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及時調查核實。對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對排查中發現人員掛靠問題突出的單位,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其承建項目的主要管理、技術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排查,并依法嚴肅處理。
從嚴查處
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依法從嚴查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
對違規“掛證”人員依法依規撤銷其注冊許可,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對違規使用“掛證”人員的單位予以公開,并納入資質動態核查;
對違規的中介服務機構要依法嚴肅查處,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對發現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告知其實際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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