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煤改電”運行擬補貼0.2元/千瓦時,最高補8000千瓦時/戶
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發表于: 來自:暖通家
9月19日,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天津市2024-2025采暖期居民冬季清潔取暖有關運行政策的通知》意見的公示,根據通知,“煤改電”運行政策。2024-2025采暖期不執行階梯電價,執行每日20時至次日8時0.3元/千瓦時的低谷電價。同時,給予0.2元/千瓦時的補貼,最高補貼電量8000千瓦時/戶,由市、區財政按4:6比例負擔(濱海新區自行負擔)。對于采用空氣源熱泵、電鍋爐等電力供熱設備整村集中替代散燒煤取暖的,參照“煤改電”政策執行,由各區組織對集中供熱單位實際供熱用電量進行核定。
“煤改氣”運行政策。2024-2025采暖期不執行階梯氣價,按照《關于公布城市燃氣管網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津發改價管〔2024〕284號)中農村“煤改氣”居民家庭冬季采暖用氣價格執行。同時,給予1.2元/立方米的補貼,最高補貼氣量1000立方米/戶,由市、區財政按4:6比例負擔(濱海新區自行負擔)。對于采用燃氣供熱設備整村集中替代散燒煤取暖的,參照“煤改氣”政策執行,由各區組織對集中供熱單位實際供熱用氣量進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