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完善峰谷分時電價(征求意見稿):12:00-14:00為低谷時段
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發表于: 來自:暖通家
9月18日,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向社會公開征求《關于進一步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公告顯示,根據黑龍江電力負荷特性和新能源消納等情況,對每日用電時段劃分進行調整,具體為:高峰時段:7:00-8:00、9:00-11:30、15:30-20:00;低谷時段:12:00-14:00、23:30-5:30;其余為平時段。執行工商業電價的用戶平時段電價由上網電價、輸配電價、上網環節線損費用、系統運行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其中輸配電價、上網環節線損費用、系統運行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均不參與峰谷浮動;其他用戶繼續按現行標準執行。
- 下一篇: 2025年國內R22需求同比至少下降25%
- 上一篇: 山東濟南起步區在建綠色建筑約1400萬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