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將全面執行綠建標準
7月23日,從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為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助力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山東省制定了《山東省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對山東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工作目標任務作出全面部署。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王潤曉介紹,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將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城鎮新區、城市更新重點片區按照綠色城區相關標準規劃建設,鼓勵工業建筑按照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的公共建筑、高品質住宅以及城市新區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設,超高層建筑全面執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
推動建筑節能減碳方面,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嚴格執行國家、省建筑節能標準規范,大力推廣超低能耗、低碳建筑,積極探索近零能耗、近零碳建筑建設模式和技術路徑。新建城鎮居住建筑、農村社區及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全面安裝使用可再生能源熱水系統。結合城市更新、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冬季清潔取暖等工作,統籌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鼓勵實施超低能耗或綠色化改造。
為優化建筑用能結構,山東省將嚴格落實《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新建建筑全面安裝太陽能系統。推動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因地制宜推廣地熱能、生物質能、太陽能及污水源、空氣源熱泵等供熱制冷應用,開展火電、工業、核電等余熱利用,穩步推進核電余熱供熱試點,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打造“核能零碳”供暖城市。
為推廣應用綠色建材,山東省將完善綠色建材采信機制,規范采信程序,建立省市采信應用數據信息庫,入庫綠色建材產品信息向社會公開。會同財政等部門,抓好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探索開展綠色建材集中采購。推動政府投資項目及星級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率先采用綠色建材產品。
此外,《工作方案》還對規范綠色建筑標識認定管理、建筑運行節能降碳管理、綠色低碳試點項目創建、標準落地執行與技術體系完善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近年來,山東先后頒布實施《山東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山東省綠色建筑促進辦法》,省政府與住建部簽署《共同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合作框架協議》、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省住建廳聯合有關部門印發《山東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山東省“十四五”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發展規劃》等。“十四五”以來,省住建廳出臺全省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在全國各省區率先實施居住建筑節能83%設計標準,積極推進高品質住宅開發建設,為加快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打下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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