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發電行業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見
7月2日,生態環境部組織發布了《2023、2024年度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發電行業配額總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配額方案》正文包括工作原則、實施范圍、機組分類、配額分配方法、配額發放、配額清繳、配額結轉和重點排放單位出現合并、分立、關停等情況時的配額處理8方面內容。6個附件分別就各類別機組判定標準、各類別機組碳排放基準值、燃煤和燃氣機組配額核定方法、配額結轉以及配額預分配、調整、核定及履約流程等關鍵技術問題進行了說明。
總體要求
一是堅持服務大局。以推動實現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雙碳目標為根本出發點,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發電行業發展實際等因素,采用基于強度的配額分配思路,不要求企業排放量絕對降低,企業實際發電量、供熱量等產出越大,碳排放管理水平越高,獲得配額也越多,不對電力生產形成約束,不影響電力供應保障。
二是堅持穩中求進。《配額方案》基本延續2021、2022年度配額分配方案的總體框架,配額分配的總體思路不變、相關工作流程基本不變。在此基礎上,持續完善配額分配方法,引入配額結轉政策,優化調整各類機組的發電、供熱基準值等。
三是堅持鼓勵先進。鼓勵大容量、高能效、低排放機組和承擔熱電聯產任務等機組,使碳排放管理水平高的企業可以通過出售富余配額獲得收益,碳排放管理水平差的企業購買配額,樹立“排碳有成本,減碳有收益”的政策導向。配額分配過程中采用冷卻方式修正系數、調峰修正系數,以鼓勵機組更大范圍參與電力調峰,充分發揮碳市場在優化電源結構、促進電力行業清潔低碳轉型方面的引導作用。
主要內容
《配額方案》正文包括工作原則、實施范圍、機組分類、配額分配方法、配額發放、配額清繳、配額結轉和重點排放單位出現合并、分立、關停等情況時的配額處理8方面內容。6個附件分別就各類別機組判定標準、各類別機組碳排放基準值、燃煤和燃氣機組配額核定方法、配額結轉以及配額預分配、調整、核定及履約流程等關鍵技術問題進行了說明。
《配額方案》明確了2023、2024年度全國碳排權交易市場配額管理的實施范圍、配額分配方法及規則。《配額方案》以2023年各類機組平衡值為基礎,充分考慮發電行業技術進步和企業承受能力,對各類機組的基準值進行了優化調整,使2023、2024年度基準值能夠真實反映行業碳排放實際水平。
根據2021、2022年度配額最終核定結果,發電行業應發放配額量與應清繳配額量大致相當,配額盈虧基本平衡。與已發布的2022年度基準值相比,2023、2024年度基準值數值出現一定程度下降,但表征配額松緊程度的各類機組配額盈缺率未發生大的變化,整個行業配額將基本盈虧平衡、略有缺口,與2021、2022年度情況大致相當。
基準值的下降主要受統計核算口徑變化影響。一是由原來基于供電量改為基于發電量核算配額量,而發電量相比于供電量數值更大,造成基準值數值更小。二是不再將購入使用電力產生的二氧化碳間接排放納入配額管理范圍,排放量將出現小幅下降,相應降低了基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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