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協委員建言《上海市綠色建筑條例(草案)》,助推建筑領域綠色發展
日前,市司法局就《上海市綠色建筑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在市政協征求意見建議。部分政協委員通過“政協直通車”等履職平臺參與立法協商,提出建言。
委員們認為,為了推進上海建筑領域綠色發展,提升建筑品質,節約資源能源,減少污染和碳排放,改善人居環境,應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上海實際,制定相關條例,并遵循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公眾參與,以人為本、健康宜居、綠色發展,統籌規劃、標準引領、因地制宜的原則,開展綠色建筑的規劃和建設、運行和改造以及相關激勵保障、監督管理等活動。
對于《條例(草案)》所明確的“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負責本市綠色建筑活動的綜合管理”,委員們表示認同,并希望該部門落實組織編制本市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制定相關標準規范的工作,而這一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結合無廢城市、海綿城市和綠色生態城區建設等要求組織編制,明確發展目標、總體要求、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等。其他相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確定的分工,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相關專業領域綠色建筑活動的監管工作。
《條例(草案)》明確,支持與綠色建筑相關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先進技術推廣,鼓勵綠色建材、建筑新型能源系統、建筑工業化、智能建造、綠色運行等領域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進產學研用深度融合,促進成果轉化與應用推廣。委員們建議,更大力度支持綠色建筑全過程、全要素數字化轉型。對于積極研發新技術、新材料的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組織,應提供相應資金補貼或稅收減免,以鼓勵加大新技術、新材料的研發投入和成果轉化力度。
對于《條例(草案)》所明確的“加強綠色建筑標準化工作,建立綠色建筑地方標準體系”,委員們認為,應鼓勵行業協會、企業制定高于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相關技術要求的標準。推動綠色建筑的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提升綠色建筑的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式施工及智能化建造水平,形成涵蓋科研、設計、生產加工、施工裝配、運行等全產業鏈的綠色建筑產業體系。
《條例(草案)》明確,本市與長江三角洲區域相關省、市建立綠色建筑工作溝通協調機制。委員們認為,要通過專門的溝通機制,切實加強信息共享,推動綠色建筑相關標準規范協調統一、技術創新聯合攻關,促進綠色建筑產業協同發展。
《條例(草案)》明確,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應當按照管理和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加強建筑碳排放智慧監管平臺建設,定期匯總、分析能耗和碳排放監測數據,并每年發布本市公共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報告。委員們對此表示認同,并建議相關部門結合全市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工作推進,加強數據治理水平,實施統一的數據標準,挖掘綠色建筑的數據應用價值,切實優化節能降碳管理和綠色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