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新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正式實施
國家疾控局發布了《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WS 10013-2023)強制性疾病預防控制行業標準,代替WS 394-2012,本標準將于2024年5月1日實施。本文將全面闡述新舊標準的區別。
*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設計、質量、管理和檢測等衛生要求。適用于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其他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參照執行。
01、術語和定義
1、明確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定義,增加了嗜肺軍團菌、異養菌總數的術語和定義。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
為使房間或封閉空間空氣溫度、濕度、潔凈度和氣流速度等參數達到設定要求,而對空氣進行集中處理、輸送、分配的所有設備、管道及附件、儀器儀表的總和。
嗜肺軍團菌
兩端鈍圓,有鞭毛,無芽孢和莢膜的革蘭氏陰性桿菌,具有在含有L-半胱氨酸和三價鐵鹽緩沖液的活性炭-酵母提取液(BCYE)培養基上生長的特性,經生化試驗和血清學試驗鑒定確認的一種具有致病性的軍團菌,是引起軍團菌病的主要菌型。
異養菌總數
以細菌平皿計數法統計出每毫升水中的異養菌落個數,單位為CFU/mL。
2.修改了新風量、可吸入顆粒物、風管內表面積塵量的術語和定義。
02、衛生設計要求
1.刪除了飯店(館)、咖啡館、酒吧、茶座四類場所新風量的要求。
2、空氣凈化消毒裝置設置調整為強制性標準。
3.強調了新風應直接由風管送入室內。
4.增加了新風口應設置防雨罩或防雨百葉等防水附件。
5.增加了新風口與污染源的距離要求。
a)新風口應設置在室外空氣清潔的地點,與污染源的水平距離應符合以下要求:
b)新風口應低于排風口,且垂直距離不應小于3m;
c)新風口設置在屋頂時,距屋頂面的距離不宜小于0.3m。
關于冷卻塔的要求
1.增加了“冷卻塔應避免陽光直射集水池”。
2.增加了“冷卻塔的噪聲應符合GB50118的要求”。
其他設計要求
1.回風口及吊裝式空氣處理機組不應設于產生異味、粉塵、油煙的位置上方。
2.冷凝水管道應采取防凝露措施。冷凝水排入建筑物排水系統時,應有空氣隔斷措施,冷凝水不應與污水、廢水、室內密閉雨水系統直接連接。新風機組和空氣處理機組的冷凝水盤出口應設置水封。
3.排放有毒有害物的排風系統不應與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相連通。
03、衛生質量要求
來源:李滄衛生監督
關于嗜肺軍團菌
04、衛生管理要求檔案管理運行管理
1.補充了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定期檢查、檢測、維護的要求:
a)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每年開展不應少于一次檢測;空調運行期間宜每月開展冷卻水、冷凝水、噴霧或冷水蒸發加濕方式用水衛生質量檢測。
b)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初次啟用或者停用半年及以上再次使用時,應開展衛生質量檢測。
c)風管檢查維護周期每兩年不應少于一次,空氣處理機組檢查維護周期每年不應少于一次。
2、增加了初次啟用或者停用半年及以上再次使用時,應全面清洗消毒。
3、明確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立即停止使用的情況,需按照WS/T 10005對相關部位進行清洗消毒,經檢測或按照 WS/T 10004進行衛生學評價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a)冷卻水、冷凝水、噴霧或冷水蒸發加濕方式用水中檢出嗜肺軍團菌,或冷卻水水質不符合要求的。
b)送風質量不符合要求的。
c)風管內表面衛生質量不符合要求的。
4、增加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新風量不符合要求時,應進行調試或改造,使其符合要求。
應急管理
1.豐富應急預案內容,補充增加應明確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應急處理的責任部門、應急啟動與終止程序、應急保障與物資儲備(包括人員、物資、設施保障和儲備等)。
2.規定了每年應至少開展一次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空氣傳播性疾病應急處置演練,并有完整記錄和相關圖片資料。
3.增加了當空氣傳播性疾病暴發流行時,運行管理應符合GB 37487、GB 50365和WS 696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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