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鼓勵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等第三方構建碳足跡市場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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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印發《江蘇省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
意見提出:
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標準體系。按照國家要求,結合省情實際,加快構建江蘇省碳足跡核算標準體系。到2025年,發布電池、光伏、鋼鐵等若干類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到2030年,基本建成支撐我省重點優勢產業鏈的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體系。
構建碳足跡市場服務體系。支持有條件城市或重點園區打造面向廣大中小企業、服務重點產業鏈的低碳公共服務平臺,組織開展企業碳排放對標、降碳診斷和低碳技術改造,鼓勵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碳資產管理、綠電綠證交易、碳效碼、數字護照等專業第三方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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