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菱:碼頭油氣回收——船岸安全裝置氧含量檢測要點分享
發表于: 來自:申菱環境
當前國內仍有許多未進行油氣回收改造的石化碼頭,油品裝卸船時船艙內的VOCs直排至大氣中,導致能源消耗和污染環境。
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不斷加強原油成品油碼頭和油船的VOCs治理工作,聯合出臺相關指導文件。

圖1-環大氣〔2022〕68號

圖2-環大氣〔2022〕76號
在碼頭油氣回收系統中,船岸安全裝置作為船舶、碼頭和油氣回收裝置的保護裝置,是重要的系統組成部分。該裝置的安全設計和穩定運行直接關系到船體安全、裝卸作業以及油氣回收系統的安全穩定。
船岸安全裝置設置于碼頭前沿,主要由切斷閥、含氧量檢測、惰化系統、氣液分離器和阻火器等部分組成。

圖三-船岸安全裝置構成
氧含量傳感器選型及技術要求應滿足JTT1333—2020 《碼頭油氣回收船岸安全裝置》中“5.12 氧含量傳感器”規定:
·氧含量傳感器的選型宜符合 JJG 365 規定;
·防爆等級為 Ex d IIB T4、防護等級為IP67;
·船岸安全裝置應配備兩臺實時輸出檢測數據的氧含量傳感器;
一臺是檢測船艙內油氣氧含量,安裝于裝置進氣端與惰氣管間的主管道上,距離裝置進氣端不超過6m。另一臺則是檢驗惰氣補充后主管道內油氣氧含量,安裝于裝置主管道的出氣端前。
·氧含量傳感器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a、按照供應商提供的方法和要求安裝;
b、25%以內量程的精度為1%,響應時間≤20s
c、氧含量傳感器工作原理不應采用二氧化鋯法或熱磁法
氧含量檢測儀作為船岸安全裝置重要的檢測及連鎖儀表,正確選型及設置直接影響船舶、碼頭和油氣回收系統的安全,有兩個重要控制點均需與氧含量檢測儀連鎖:
惰化控制系統
惰化控制系統監測到船岸安全裝置的油氣氧含量,達到體積分數的6%以上時,報警并啟動惰化系統。惰化調節閥接受裝置自控系統的指令,控制輸入惰氣而維持油氣氧含量體積分數在6%以下。
氧含量超標控制系統
當氧含量實時數據達到體積分數8%時,超標控制系統自動實施氧含量超限控制,自動報警并關閉切斷閥,同時開啟卸載閥實施緊急排放。
通過對船岸安全裝置中氧含量傳感器的正確選型,使其滿足工藝適用和安全需求,提高裝置整體質量,從而保障油氣回收系統的安全可靠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