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重磅發文:持續推進清潔采暖,嚴禁在政策外新建燃煤電廠
發表于: 來自:中國能源報
6月13日,生態環境部等七部門印發《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方案提出,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統籌能源安全和綠色低碳發展,推動能源供給體系清潔化低碳化和終端能源消費電氣化。重點削減散煤等非電用煤,嚴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領域以外新(擴)建燃煤自備電廠。持續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新改擴建工業爐窯采用清潔低碳能源,優化天然氣使用方式,優先保障居民用氣,有序推進工業燃煤和農業用煤天然氣替代。

部分原文如下:
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落實新發展階段生態文明建設有關要求,協同推進減污降碳,實現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制定本實施方案。
到2025年,減污降碳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結構優化調整和綠色低碳發展取得明顯成效;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減污降碳協同度有效提升。
到2030年,減污降碳協同能力顯著提升,助力實現碳達峰目標;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碳達峰與空氣質量改善協同推進取得顯著成效;水、土壤、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領域協同治理水平顯著提高。
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構建城市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分類指導的減污降碳政策體系。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制要求,將碳達峰碳中和要求納入“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分區管控體系。增強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對能源和產業布局的引導作用,研究建立以區域環境質量改善和碳達峰目標為導向的產業準入及退出清單制度。加大污染嚴重地區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力度,加快推動重點區域、重點流域落后和過剩產能退出。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水利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生態環境準入管理。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審批要嚴格落實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環評審批、取水許可審批、節能審查以及污染物區域削減替代等要求,采取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和裝備,提升高耗能項目能耗準入標準,能耗、物耗、水耗要達到清潔生產先進水平。持續加強產業集群環境治理,明確產業布局和發展方向,高起點設定項目準入類別,引導產業向“專精特新”轉型。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考慮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要求,優化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相關項目類別。優化生態環境影響相關評價方法和準入要求,推動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加快規劃建設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鋼鐵、焦化、煉油、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等產能。(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統籌能源安全和綠色低碳發展,推動能源供給體系清潔化低碳化和終端能源消費電氣化。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因地制宜開發水電,開展小水電綠色改造,在嚴監管、確保絕對安全前提下有序發展核電,不斷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嚴控煤電項目,“十四五”時期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十五五”時期逐步減少。重點削減散煤等非電用煤,嚴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領域以外新(擴)建燃煤自備電廠。持續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新改擴建工業爐窯采用清潔低碳能源,優化天然氣使用方式,優先保障居民用氣,有序推進工業燃煤和農業用煤天然氣替代。(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水利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快形成綠色生活方式。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和碳排放。擴大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和消費,加快推進構建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體系,完善綠色產品推廣機制。開展綠色社區等建設,深入開展全社會反對浪費行動。推廣綠色包裝,推動包裝印刷減量化,減少印刷面積和顏色種類。引導公眾優先選擇公共交通、自行車和步行等綠色低碳出行方式。發揮公共機構特別是黨政機關節能減排引領示范作用。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眾參與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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