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推動空氣能等新能源在城鄉建筑中的綜合利用
發表于: 來自: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近日,江蘇省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應對氣候變化辦公室關于印發《江蘇省“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強城鄉低碳化建設和管理。在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各環節全 面落實綠色低碳要求。全面實施新版《綠色建筑設計標準》《住 宅設計標準》《居住建筑節能和熱環境標準》,提升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適、資源節約、智能智慧水平。加強高品質綠色建筑項目 建設,大力發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推動政府投 資項目率先示范。深入開展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統計、審計和公示工作,分類制定公共建筑用能限額,探索實施基于限額指標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制度,對超過能耗限額的既有建 筑進行改造。推進綠色農房建設,持續提升農房設計水平和建造質量,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動太陽能光熱、光電、淺層地熱能、空氣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在城鄉建筑中的綜合利用。加快綠色施工技術全面應用,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和采信應用,穩步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裝配化 裝修。到 2025 年,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超低能耗標準設計建造,新增太陽能光熱建筑應用面積 5000 萬平方米,城鎮建 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規能源比例達到 8%。
健全氣候投融資機制。加強氣候投融資與綠色金融的政策協 同,研究制定符合低碳發展要求的產品和服務需求標準指引,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國家自主貢獻項目庫,加快建立省級氣候投融資項目庫。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大金 融支持力度。大力推廣“環保貸”“節水貸”等特色綠色信貸產 品,探索推進碳排放權等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產品創新。創新推廣碳中和債券、藍色債券和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等創新金融產品。探索設立以碳減排量為項目效益量化標準的市場化碳金融投資 基金。加強企業碳排放信用管理,在碳金融、碳交易企業名錄以及環境違法信息等方面實現互通共享,通過貸款授信、信貸貼息 和政策優惠,倒逼企業履行減污降碳主體責任,提升環境管理績 效。鼓勵地方探索差異化的氣候投融資創新,鼓勵建立區域性氣候投融資產業促進中心,支持創建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 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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