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七省市聯合印發:《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
發表于: 來自:生態環境部
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了《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
《方案》要求,積極穩妥實施散煤治理。全面完成發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年)》任務目標。將確保群眾安全過冬、溫暖過冬放在首位,集中資源以區縣或鄉鎮為單元成片推進清潔取暖。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的原則,因地制宜、科學規劃清潔取暖技術路線,確保居民可承受、效果可持續,居民“煤改氣”要堅持“以氣定改”。各城市要全面排查梳理散煤治理改造確村確戶情況、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情況,對未完成散煤治理的要建立清單(具體落實到縣、鄉、村及戶)。已納入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試點3年以上的城市,平原地區散煤基本清零(改造戶數比例達到98%以上)。有條件的地區要加大山區散煤治理力度。
堅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2021年新改造尚不具備安全穩定通氣條件的、尚未經過一年實際運行檢驗的,嚴禁拆除原有供暖設施。各地要加強“煤改氣”“煤改電”設施、清潔煤使用等安全隱患排查,做好整改和風險防范,確保群眾安全取暖。河北、山西、山東、河南、陜西等地要加強種植業、養殖業、農副產品加工業等農業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工作。根據各地上報情況,2021年采暖季前,各地共完成散煤替代348萬戶。其中,北京、河北、山西、山東、河南、陜西分別完成2萬戶、78萬戶、81萬戶、148萬戶、4萬戶、35萬戶。
《方案》要求,生物質鍋爐應采用專用鍋爐,配套旋風+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禁止摻燒煤炭、垃圾、工業固體廢物等其他物料,氮氧化物濃度超過排放標準限值的應配備脫硝設施;推進重點地區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超低排放改造。《方案》還指出,全力做好氣源電源等供應保障。地方政府要切實履行保障民生用氣的主體責任,組織城燃企業落實合同并切實加強民生用氣保障,上游供氣企業要嚴格按照合同足額供應。采暖期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取暖需求。各地要進一步完善調峰用戶清單,夯實“壓非保民”應急預案;對“煤改電”配套電網工程和天然氣管網,燃氣管網建設應給予支持,統籌協調項目建設用地、審批手續辦理等。加大電煤保供力度,保障火電廠機組發電能力,加強“煤改電”用戶電力供應保障,做好配套電網設施運行維護,確保“煤改電”用戶溫暖過冬。油氣、管網、電網、發電、鐵路等國有企業要切實擔負起社會責任,加大產能建設和基礎設施投入,確保氣源電源穩定供應。鼓勵各地積極采用生物質能、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大力支持新型儲能、儲熱、熱泵、綜合智慧能源系統等技術應用,探索推廣綜合能源服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嚴防散煤復燒。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并穩定運行的地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制定實施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加強監督檢查,打擊違法銷售散煤行為,防止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用戶散煤復燒。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要采用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要求的煤炭產品,嚴厲打擊劣質煤銷售,對散煤經銷點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