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好的空氣能交房時竟被借走他處驗收?溫州一小區上演空氣能捉迷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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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能熱泵熱水器又上了新聞,但這一次不是曝光,而是實實在在地成為了被“坑”的對象。

左圖:交房前;右圖:交房后
近日,溫州某精裝配套住宅開始交付,但業主在收房的時候,卻發現之前已經安裝到位的空氣能熱泵熱水器不翼而飛了,這又是怎么回事呢?

左圖:交房前;右圖:交房后
事件始末
該小區業主孔女士于2019年在該小區購置了一套全裝修的商品房。2020上半年,孔女士來看房的時候,發現房開公司在每戶業主的設備陽臺上都安裝了空氣能熱泵熱水器。但日前收房時,孔女士發現整個小區的空氣能熱水器都不見了。

業主孔女士表示,一開始整個小區都有,開發商也說是給業主用的。但到了2020下半年再來看,設備就沒有了,而地產商的解釋則是,設備拆到別的樓盤用來驗收了。
孔女士認為,這空氣能熱泵熱水器本就包含在房價之內,雖然合同上沒有明確約定熱水器的類型,但開發商也無權將其拆走,她懷疑這里面肯定有貓膩。她認為,開發商安排哪些配套,就應該配套齊全。

當然,這也不是個例,和孔女士遇到同樣情況的,還有業主朱先生。不過,自從他投訴后,被拆除的空氣能熱泵熱水器又重裝了回去。

實際上,在2019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發布《關于<城鄉給水工程項目規范>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中,就明確提出:
城鎮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即所有功能空間的固定面全部鋪裝或粉刷完成,給水排水、供暖、通風和空調、燃氣、照明供電等系統基本安裝到位,廚房和衛生間的基本設備全部安裝完畢,達到基本使用標準。

而在浙江,更是有明確政策表明,如果樓盤配套中所安裝的不是空氣能或太陽能,那么該項目將無法通過相關驗收。那么為何開發商裝完后,又全部將空氣能熱水器拆除呢?難道真的像業主們所說,是為了應付項目驗收呢?

當地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人李站長表示,市民反映的問題屬實,也立即約談了相關的責任主體,發放了整改通知書 ,要求建設單位無條件恢復原狀。而且,安裝空氣能熱泵熱水器交付,這是國家出于綠色節能的角度考慮,也是強制性的要求。
不過,對于這種竣工驗收合格之后,建設單位擅自拆除設施設備, 影響后續使用的情況。也建議居民第一時間發現向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