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供熱條例》5月1日施行
發表于: 來自:齊魯壹點
近日,濰坊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濰坊市供熱條例》相關情況。記者從會上獲悉,《濰坊市供熱條例》于2020年12月8日經濰坊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于2021年1月28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準,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七章四十六條,分為總則、規劃與建設、供熱用熱管理、設施管理維護、投訴和爭議處理、法律責任、附則七章,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完善濰坊供熱事業運行的基本規則,劃定供用熱雙方基本權利義務邊界,明確政府供熱管理權限,補齊供熱短板,提高執法剛性,為推動濰坊供熱事業健康有序發展貢獻力量。
近年來,濰坊集中供熱事業發展迅速,供熱基礎設施日益完善。截至目前,全市集中供熱上網面積達到1.7億平方米,建設供熱管網2160多公里,城市集中供熱普及率達80%。與此同時,能源利用率低、管網布局不盡合理、供熱服務標準不統一等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為此,有必要制定條例進一步提高供熱服務質量,保障和改善民生。《濰坊市供熱條例》明確了供熱改革發展方向、打造了高標準服務管理體系、建立了科學合理投訴處理機制。
明確供熱改革發展方向。針對供熱企業規模小、經營分散導致供熱效率低的問題,《條例》一方面強調集約經營的原則,積極推動供熱市場資源整合;另一方面推行供熱經營管理一體化,規定目前存在的非供熱企業直管住宅小區內的供熱設施應當逐步移交給供熱企業,由供熱企業統一管理、并網運營、直供到戶。為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護生態環境,《條例》對供熱管網“汽改水”等節能改造作了規定,鼓勵發展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熱。
打造高標準服務管理體系。首先是明確供熱率標準,為最大限度保障居民用熱權益,《條例》規定對已具備供熱條件的住宅小區,節能建筑申請用熱戶數達到小區總戶數百分之四十以上、非節能建筑申請用熱戶數達到小區總戶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供熱企業應當供熱。這一比例低于省內大部分地市。其次是保障老舊小區用熱權益,明確規定既有住宅小區申請接入集中供熱管網,申請戶數達到小區總戶數三分之二以上的,供熱企業應當將住宅小區接入集中供熱管網。再次是推行供熱合同示范文本,創新性地提出供用熱合同應當使用市場監管部門會同供熱主管部門制定的示范文本,避免出現顯失公平的條款,為用戶購買供熱服務提供安全保障。
建立科學合理投訴處理機制。針對供熱糾紛多發點,設專章作了規定。縮短投訴處理時限,明確規定供熱企業應當公開供熱服務電話,在采暖期內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規范溫度檢測流程,詳細規定了測溫程序、方式、標準,測溫記錄由相關各方簽字,作為計算供熱溫度不達標時間的依據。細化退費制度,明確因供熱企業原因導致室內溫度不達標的,供熱企業應當予以退費,對溫度不達標天數和退費金額作出了詳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