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中心城區2020-2021年度清潔取暖方案
發表于: 來自:承德市人民政府
近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承德市中心城區2020-2021年度清潔取暖替代工作專項實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確,2020-2021年市中心區(雙橋區、雙灤區、高新區)城區實施清潔取暖替代工作,實現城區清潔取暖率達到100%。要求摸清底數。對中心城區未實施清潔取暖用戶進行摸底,建立精準確戶臺賬。根據摸底情況,結合實際,制定本區域內清潔取暖替代具體實施方案。原則上具備接入集中供熱條件的,采用接入集中供熱進行替代;不具備接入集中供熱條件的,采用“電代”方式進行替代。
平房接入集中供熱補貼標準:(1)房屋節能改造費:參照2017年度“電代煤”補貼政策,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予以一次性政策補貼,最高不超過7400元/戶(市、區各承擔1/2);(2)管網建設費:居民用戶按照居住區域現行標準的1.5倍收取,由政府全部承擔,其中市級財政承擔2/3,區財政承擔1/3;商業及工商戶由用戶自行承擔;(3)運行費:居民戶按居住區域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實施電代煤改造戶補貼標準:(1)電網改造費用由各區政府和電力公司共同核算,所需費用由政府全部承擔,市和區各承擔1/2;(2)設備及安裝費最高不超過2.5萬元(按100平米居民住宅算),由政府全部承擔,其中市級財政承擔2/3,區財政承擔1/3;(3)運行補貼參照2017年度“電代煤”標準,給與每戶每年最高補貼2000元(暫定三年),市和區各承擔1/2。
原文如下:
承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承德市中心城區2020-2021年度清潔取暖替代工作專項實施方案》的通知
雙橋區、雙灤區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承德市中心城區2020-2021年度清潔取暖替代工作專項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承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承德市中心城區2020-2021年度清潔取暖替代工作專項實施方案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市中心區清潔取暖替代工作的總體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國家能源局等十部委印發的《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年)》(發改能源〔2017〕2100號)文件和省委九屆第108次常委會研究審議的《河北省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要求,為做好承德市清潔取暖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市領導指示,2020-2021年市中心區(雙橋區、雙灤區、高新區)城區實施清潔取暖替代工作,實現城區清潔取暖率達到100%。
二、重點工作
(一)摸清底數。對中心城區未實施清潔取暖用戶進行摸底,建立精準確戶臺賬。
(二)替代方式。根據摸底情況,結合實際,制定本區域內清潔取暖替代具體實施方案。原則上具備接入集中供熱條件的,采用接入集中供熱進行替代;不具備接入集中供熱條件的,采用“電代”方式進行替代。
(三)推進實施。雙橋區、雙灤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要高度重視清潔取暖替代工作,2020年冬季取暖期前完成本轄區內城區范圍的劃定工作;2021年5月底前完成確戶工作,確定替代方式;6月底前實施電代煤的完成電網改造方案設計,進行電網改造施工,接入集中供熱的完成供熱管網設計,進行供熱管網施工;8月底前完成電力主線和供熱主管鋪設和居民室內采取設施安裝,10月底前具備供暖條件。
(四)組織驗收。2021年10月30日前雙橋區、雙灤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按照相應標準進行驗收,確保改造戶安全、穩定供暖。
三、支持政策
(一)平房接入集中供熱
1.平房接入集中供熱改造。需對房屋進行節能改造,入網建設和用戶室內采暖設施改造。
2.補貼項目。政府承擔節能改造和管網建設費用,用戶室內取暖設施改造及運行費由用戶自行承擔。
3.補貼標準。(1)房屋節能改造費:參照2017年度“電代煤”補貼政策,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予以一次性政策補貼,最高不超過7400元/戶(市、區各承擔1/2);(2)管網建設費:居民用戶按照居住區域現行標準的1.5倍收取,由政府全部承擔,其中市級財政承擔2/3,區財政承擔1/3;商業及工商戶由用戶自行承擔;(3)運行費:居民戶按居住區域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4.老舊樓房接入集中供熱的,管網建設費和運行費用按照現行政策標準執行,樓房外墻保溫工程費用由所在區政府承擔。
(二)實施電代煤改造戶
1.電代煤改造項目。主要包括電網改造費用、設備及安裝費用和運行費用。
2.補貼項目。政府承擔電網改造、設備購置及安裝費用,給予用戶一定的運行補貼。
3.補貼標準。(1)電網改造費用由各區政府和電力公司共同核算,所需費用由政府全部承擔,市和區各承擔1/2;(2)設備及安裝費最高不超過2.5萬元(按100平米居民住宅算),由政府全部承擔,其中市級財政承擔2/3,區財政承擔1/3;(3)運行補貼參照2017年度“電代煤”標準,給與每戶每年最高補貼2000元(暫定三年),市和區各承擔1/2。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分工協作。雙橋區、雙灤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作為實施清潔取暖替代工作的責任主體,須明確區級責任領導和牽頭部門,成立實體型的推進領導機構,具體負責宣傳發動、政策解釋、落實補貼資金、組織具體實施、監督資金使用等工作;市發改委負責做好與電力部門的協調工作,確保電力供應充足;市財政局負責補貼資金籌措落實和資金使用監管;市城管局負責工作總體協調,定期調度反饋工作進展情況;各區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和供熱企業要密切配合、協調聯動,積極穩妥推進清潔取暖替代工作。
(二)加大宣傳,提高認知。通過各種宣傳方式,大力宣傳實施清潔取暖的重要意義及相關政策,發揮輿論導向作用,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氛圍。提高居民對市中心城區清潔取暖替代工作的認知度和接受度,積極參與市中心區清潔取暖替代工作。
三)強化督導,嚴格考核。相關部門要建立清潔取暖替代情況和工作完成情況的監管組織體系,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按照各自職責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定期進行督導,有效開展監管工作。
其他各縣(市、區)參照此方案結合本縣(市、區)實際制定城區清潔取暖替代方案,并組織實施。
(此件主動公開)
承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0月1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