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江蘇修訂《住宅設計標準》
發表于: 來自:建筑界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針對住宅設計暴露出來的短板及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過程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對《標準》修訂,要求住宅設置新風系統或新風裝置。

2020年12月30日,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修訂的地方標準《住宅設計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正式發布。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針對住宅設計暴露出來的短板及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過程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對《標準》修訂。《標準》重點從安全健康、全齡友好、智能智慧、應急防控4個方面對相應的技術條款進行了再完善、再優化、再提升,將于2021年7月1日實施。
在安全健康方面,要求住宅設置新風系統或新風裝置,以提升室內空氣品質。提倡采用墻排式同層排水系統,以解決衛生間返臭、滲漏、維修難等突出問題。要求生活飲用水水池(箱)設置消毒裝置,二次供水的水池(水箱)設置水質在線監測裝置或預留安裝水質在線監測裝置條件,以確保生活用水安全。
在全齡友好方面,聚焦老人和兒童兩大群體,要求進行適老化設計和無障礙設計。在電梯設置標準中,提高擔架電梯設置要求,便于居家養老和急救救護。明確設置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以適應老齡化社會發展的需要。要求住區設置兼顧不同年齡段人群的活動場地,打造全齡友好住區。
在智能智慧方面,提倡非接觸式智慧通行,新增設置智慧家居系統、智能信報箱等設施的要求,全面提升住宅數字化、信息化應用水平,為今后住宅與各種智能智慧新技術留下融合的接口。
在應急防控方面,要求利用物業管理用房或地下車庫等部位合理設計應急、防災物資用房、空間或設施,加強管井橋架防火封堵和超高層住宅防火分隔,增強住區應對災害能力。
據了解,《標準》共有強制性條文55條,必須嚴格執行。其中49條引用現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的強制性條文,新增的6條是在借鑒國家標準有關條款的基礎上結合江蘇省實際制定,涉及電梯設置、采光、隔聲、防火、消防救援等要求。
中國工程院院士、深圳市建筑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總建筑師孟建民認為,江蘇省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在國內率先啟動了《住宅設計標準》修編,科學破解新形勢下住宅設計、使用中的難題,具有前瞻性,在全國開了好頭,非常值得肯定。具體章節中增加了“安全健康”等章節,體現了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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